错过校车学生误入高速被撞伤
学校校车有偿接送学生上下学,却因一时疏忽导致本该乘坐校车的学生还未上车就已驶离,落下的学生误入高速公路被撞伤残。近日,法院一审认定校方应承担主要责任,因对孩子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家长承担20%责任。 军军在某小学上学,该校平时有校车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,但学生如要乘坐校车则需登记并收费。2012年9月,一天下午放学后,军军误入高速公路横穿车道,被一辆小轿车撞伤。经警方认定,军军承担事故全部责任,小轿车驾驶人无责任。军军受伤后住院两个月,花去医药费6万余元,后经司法...
发布时间:2014-06-03